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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占道修车,好险!

我要评论 来源:长寿新闻网  2014/7/28 12:17:07  作者:张欣  浏览次数:
[导读]:陈某驾驶货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在未做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陈某就直接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赤膊上阵”修车,过往车辆纷纷鸣笛躲避、减速绕行,着实危险。所幸,执法队员及时赶到,并采取应急措施,未造成事故损失。

      长寿新闻网  记者  张欣

      7月25日,沪渝高速公路上演惊险一幕:陈某驾驶货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在未做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陈某就直接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赤膊上阵”修车,过往车辆纷纷鸣笛躲避、减速绕行,着实危险。所幸,执法队员及时赶到,并采取应急措施,未造成事故损失。

      当日,陈某像往常一样驾驶着福田轻卡,赶往垫江运送货物。当行驶至沪渝高速出城方向1697KM+700M处(长寿至垫江方向)时,车辆突然发生故障,不能点燃。

      “当时我下来检查,发现是离合器坏了,心想只是个小问题,要不了多少时间,个人修理省些钱!”基于这样的想法,陈某既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也未摆放三角警示牌,就直接在行车道上修起车来。

      事发时,正值早晨7时—8时的上班高峰期,过往车辆纷纷鸣笛、避让、减速、绕行,不时有高速行驶的车辆从陈某身边穿过,险象环生。没多久,巡逻中的高速执法四支一大队执法队员发现了这一险情。执法队员立即将巡逻车停于故障车辆后方警示,并摆放锥标等控制交通,责令陈某立即转移到安全地带,或联系拖车将故障车辆拖移至修理厂。

      “高速公路上占道修车十分危险,”高速执法四支一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高速公路行车速度普遍较快,若发生故障后不设置警示标志,极易造成后面来车碰撞追尾,酿成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未按规定开启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15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应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的行政处罚。

      高速执法四支一大队执法队员“罚教结合”,对驾驶员陈某进行了安全教育,并给予了相应处罚。

      延伸阅读:

      高速路上车辆故障怎么办?

      近年来,因高速公路占用行车道修车引发的事故层出不穷。数据显示,很多刮擦和追尾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而引起的。

      高速执法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除遇有障碍、发生故障、发生事故等必须停车的情况外,高速公路上禁止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车辆因遇故障需要临时停车检修的,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离行车道,停在应急车道内,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上其他人员转移到护栏外,在车辆来车方向后方150米(夜间200米)以外设置好警告标志,再检查排除故障或拨打高速公路报警救援电话(023)96096进行求助;如遇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难以移动的,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按规定摆放三角警示牌,并迅速拨打96096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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