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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实行“河长制” 整治桃花河

我要评论 来源:新华网重庆频道  2014/6/10 22:09:13   浏览次数:
[导读]:昨日笔者从长寿区获悉,该区重拳治污,近百个部门加入桃花河污染专项整治。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彻底改变桃花河污染现状,让桃花河重现绿水青山,重新唤起长寿人的乡愁。

新华网重庆频道6月10日电(傅智治)昨日笔者从长寿区获悉,该区重拳治污,近百个部门加入桃花河污染专项整治。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彻底改变桃花河污染现状,让桃花河重现绿水青山,重新唤起长寿人的乡愁。

    桃花河属长江一级支流,河道全长63公里,流经长寿区石堰、葛兰、新市、八颗、渡舟、凤城等6个街镇,流域面积361平方公里,流域内人口41万人,是长寿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区域。近年来,桃花河污染日益严重,曾经的母亲河逐渐成为一条臭水沟。

    长寿政府将桃花河分为30个河段,每个河段由区级领导担任河段督导长,由三个以上区级部门和流域所在街镇共同担任河段长,涉及全区近百个部门、街镇。每个河段实行分段检测,河水流入和流出该河段时,分别检测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等反应水质状况的核心数据,整治不力的河段长将被问责。

    据了解,桃花河流及其支流陆域500米范围和全部水域将成为整治重点。严查生活污水污染、生活垃圾污染、工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等重点污染源。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拯救母亲河,建设美丽长寿”为目标,通过彻底整治污染源,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治污行动中,环保、水务、畜牧、渔政等职能部门将与有关街镇将联合执法,做到“行业管辖”与“属地管辖”的结合,处罚力度也空前严厉:私搭乱建的建筑及设施,一律取缔;工业企业必须达标排放,否则一律关停;餐饮场所、屠宰场、小作坊等生产经营性单位必须限期整治,否则一律关闭;禁养区养殖场必须关闭或搬迁,适养区和限养区养殖场违规排污,按上限处罚直至关停。职能部门建立“黑名单”库,录入违规排污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并通过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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