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 俱乐部混合接力赛竞赛规则
一、组队方式 (一)各代表单位报名队数不限。 (二)每个队由3名男子和1名女子运动员组成。 (三)所有参赛运动员年龄须为18岁以上。 (四)参加俱乐部混合接力赛的运动员不可参加个人组别比赛。 (五)不同代表单位之间可联合组队,联合队的名称以及奖金、奖品分配方案等由联合组队各方自行协商决定。 (六)俱乐部混合接力赛报名不需通过中国铁人三项运动协会竞赛管理信息系统报名,只需将报名表提交至比赛承办单位即可。
二、竞赛规则 (一)各队先后进行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为:男性——男性——女性——男性;每名运动员均须完成相同距离的“游泳——自行车——跑步”路线,并交接给后一名运动员。 (二)处于相同比赛位次的运动员之间允许尾随,即同处第一位进行比赛的运动员之间允许尾随,同处第二位进行比赛的运动员之间允许尾随,依此类推;处于不同比赛位次的运动员之间不允许尾随。 (三)同一个参赛队的所有成员须一起检录,特殊情况无法执行的须经技术代表同意。 (四)接力 1.队员之间的接力在“接力区”完成,接力区长15米。 2.接力方式为:完成比赛的运动员用手接触后一名运动员的身体。 3.如果上述身体接触发生在“接力区”之外,则相关的两名运动员须回到“接力区”,重新进行接力。 4.如果接力未能在“接力区”内完成,则相关的参赛队将被取消比赛成绩。 5.接力之前,运动员将在“接力准备区”等待,直到技术官员通知其进入接力区。 (五)只有各队的第4名运动员可通过终点线。 (六)各队完成时间的计算方式为:从第一名队员出发开始直至最后一名队员完成比赛,连续不间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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